數發部已於112年10月12日發布「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」,內容請詳附件。
依該辦法規定,數位經濟相關產業應於3個月內完成安全維護計畫之訂定,資本額新台幣一千萬以上或保有個資達5000筆以上之業者,對指定規定應每12個月至少實施及檢討改善一次。請業者於時間內完成計畫之訂定及實施。
數位經濟相關產業指從事以網際網路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(不含電視、廣播、電話等其他電子媒介及郵購方式)、軟體出版業、電腦程式設計、諮詢及相關服務業、從事代客處理資料、主機及網站代管以及相關服務之行業(不含線上影音串流服務)、其他資訊服務業、第三方支付服務業(不含其他金融輔助業)。細節請詳附件。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(下稱防檢局)近期查獲多起違法境外輸入之動物用藥品及農藥等,特製作相關之宣導圖文,並更新網搜關鍵字如附件,請查照。
請各位電商會員注意動植物檢疫與動物用藥品及農藥等相關規定,自主查核並主動下架違法商品,以免違規受罰。
「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2月16日公告訂定,並將自112年7月1日生效。茲檢送公告影本、總說明及逐項說明各1份,請查照。
檢送「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訂定草案公告影本,並附草案總說明及逐項說明,請查照。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訂定並公告「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草案,規定了網際網路零售業者的購物包裝材料使用限制。而針對資本總額、實收資本額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達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上,或達一定規模以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業者,則有更進一步的要求規定。
對於該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可於公告60天內陳述意見。
以上請各從事網際網路零售業的會員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