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已於113年4月24日公告新增毒性化學物質:全氟己烷磺酸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
並自公告日起不得以郵購、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交易當事人身分之交易平台方式為之,故請平台業者立即下架與新公告毒性化學物質有關之商品。
附件(請於檔案下載|毒管法2024.08.06.網購平台疑慮商品參考指引(113.07.22)自行下載)提供本次新增毒性化學物質網購平台疑慮商品參考指引。更新內容:於第85頁新增169-05全氟己烷磺酸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 相關商品檢索案例
所有列管物質之查詢可參閱以下網址: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查詢
請平台業者執行自主查核,如後續有查核到相關毒性化學物質之商品未下架者,將交由主管機關處理後續事宜
另請協助於平台顯示相關法令,於賣家上架前宣導
(例如:商品上架規範、法令禁止限制規範、政令宣導、商店管理規章等)
相關法規請參照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》
第21條 第二項
毒性化學物質之販賣或轉讓,不得以郵購、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交易當事人身分之交易平台方式為之。
第28條 第二項
關注化學物質之販賣或轉讓,不得以郵購、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交易當事人身分之交易平台方式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