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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台灣電商業者申請聘僱僑外生一案
2018.04.16

 

  過去申請勞委會外籍僑外生工作證,必須符合研究所畢或大學畢業具2年工作經驗,且有最低薪資4.8萬元的限制。103年7月起實施僑外生工作配額評點制,免除大學僑外生需有2年工作經驗及最低薪資的限制,業者聘僱僑外生只需依學歷、薪資、經驗、華語與外語能力、他國生活經驗等8項評點項目得點達70點以上(總點數190點),即可申請受僱在台工作。

 

  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申請

  https://ezworktaiwan.wda.gov.tw/cp.aspx?n=2991AC80BCDA014A&s=AA9D36CA55662CED

 

  無店面公會為爭取台灣電商業者順利聘僱僑外生,向經濟部商業司提出本案及其他相關跨境議題,因此透過經濟部召開「跨境電商經營問題盤點之跨部會協調會議」,經濟部王美花次長主持,經濟部商業司、經濟部工業局、經濟部中小企業處、經濟部國際貿易局、經濟部投資業務處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、財政部國庫署、財政部賦稅署、財政部關務署、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、交通部航港局、交通部航政司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、衛生福利部、國家發展委員會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皆派員出席討論。

 

  會後針對「僑外生留台工作評點新制申請」第8項「配合政府產 業發展相關政策之企業受雇者」之說明「五、經中央目的事 業主管核發配合產業發展相關政策之認定函或證明文件」,無店面公會成功爭取到業者若配合「新南向政策」,經濟部將核發「符合新南向政策之核准函」給業者來取得20點。後續即有無店面公會會員以此方式成功聘僱僑外生,若還有會員想申請聘僱,公會都可以來協助。